房山区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挂牌挂标上路将受罚

房山区最近新闻消息,5月1日起,凡是未悬挂临时标识或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,最高罚款1000元。

尽快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

为方便市民办理临时标识申领业务,交管部门提供了“线上申报、线下领取”“预约办理、现场申领”两种申领方式,“北京交警”APP还上线了“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标识工作平台”。4月30日24时,该平台将准时关闭,交管部门将不再接受市民新提交的临时标识申领业务。

“目前,全区已发放临时标识11.4万个。现在离4月30日仅剩两天时间,希望有需求的市民抓紧下载‘北京交警’App申请,并及时到相应核发站点领取临时标识。”房山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。

合规电动自行车按期办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

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,对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,且在《产品目录》内的电动自行车,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,车主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,到本区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;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在《产品目录》内的电动自行车,车主需在购车后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申领正式号牌。

处罚工作5月1日启动

自5月1日零时起,未按规定申领临时标识,以及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均不得上道路行驶,否则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
对于申请了但没能在5月1日前领到过渡期临时标识的,怎么办?交管部门解释,为方便市民出行,对于已通过“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标识工作平台”注册申领临时标识并生成预约二维码,但未实际领取到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,凭预约二维码,上道路行驶可暂不处罚,相关车主应尽快到交管部门领取临时标识。

此外,外埠电动自行车号牌、标识不能在本市道路行驶的,驾驶人应按本市规定办理登记,领取号牌后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。

补换领号牌、标识不收费

从去年11月1日开始,陆续有车主申领、安装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。如果车主不小心把标识弄丢了怎么处理?交管部门表示,在过渡期内标识丢失、损坏的,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(代理人)任选各交通支(大)队非机动车登记站,持所有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,提交登记申请表,申请补换领临时标识,原临时标识号码作废;属于更换临时标识的,还需交回损坏的临时标识,原临时标识号码作废。需要注意的是,临时标识补换领业务要在5月1日之后才正式开始办理。

而对于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丢失、损坏的,电动自行车所有人(代理人)也需持身份证明、提交登记申请表,任选各交通支(大)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,原号牌号码、行驶证作废。属于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的,还需交回损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,原号牌号码、行驶证作废。

交管部门提醒,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、行驶证补换领、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补换领业务不收取工本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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